关于开展中国传统建筑行业2016年度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传统建筑分会

中设协传字[2016]14号




关于开展中国传统建筑行业2016年度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

各有关单位:

2016年在中央政策指引下,在住建部统一部署下,我国传统建筑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。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,他们锐意进取,努力工作,为我国优秀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为增强行业凝聚力,表彰先进,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传统建筑分会决定开展中国传统建筑行业2016年度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表彰工作,并于2016年12月23日在中设协传统建筑分会年会颁发荣誉证书。请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推荐申报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年度先进单位申报条件

1.先进单位的申报范围为传统建筑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教育及科研单位等。

2.本年度在设计方面传承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,得到广大群众认可;在技术创新及科研方面有重 要技术成就;在教育、文化推广普及方面有突出贡献。

3.爱国敬业,尊敬守法,没有违规经营和事故责任。

二、年度先进个人申报条件

1.建筑设计、施工、教育、科研及相关行业10年以上,且无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;

2.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。认真落实行业管理各项政策、法规、标准和 规范,工作业绩突出;

3.本年度在学术、技术、管理等领域中有突出贡献;

4.在本地区本专业内有一定影响力。

三、材料填写及报送 

先进单位申报须提交单位相关证明及在2016年传统建筑行业发展中的主要业绩说明(附件二)。先进个人申报须提交个人相关证件及在2016年传统建筑行业发展中的主要业绩说明,全部材料(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或纸质版均可)须于2016年12月15日前寄送至传统建筑分会秘书处。

联系人:王会卿   肖潇

电话/传真:010-84130605  84130596    

E-mail:ctjzfh@126.com

附件一: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.docx

附件二: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x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传统建筑分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1月12日


创建时间:2016-11-16 01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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